2008/08/13

│賣報紙的婆婆│


第一次見到她,是跟愚某的一個朋友在火車站。當時住台北的友人,馬上掏出身上的零錢,買下婆婆的報紙,婆婆滿心感謝的說謝謝,還要愚某的友人拿兩份走,說晚上了賣不完了,賣完了就可以回家。這一字一句,說得愚某的心,心酸。朋友說婆婆很可憐,自從她們公司撥出婆婆的新聞之後,他只要有經過車站,就會去買一份報紙。


第二次見到她,也是在愚某要離開台北時,一樣的場景,婆婆的身邊還是放著一堆的報紙。賣不完的報紙,讓婆婆回家的時間一脫在脫,後來我不知道婆婆幾點才回家,但是那兩份報紙希望能幫到婆婆一點。


在這個社會的角落,有著許多的我們不知道的小故事,婆婆的故事之所以會讓人家發現,是因為一個有愛心的上班族,再一個夜晚買下了婆婆所有的報紙,只為了讓她能早點回家。


股市裡,我們隨便一個交易的獲利或是損失,可能就是婆婆要賺很多日子的生活費,一筆又一筆的交易,當我們順利的獲利的同時,是否也能伸出雙手幫幫需要幫助的人呢!


取之於社會,用之於社會。有愛的人是最富有的。或許這些聽起來很虎爛,愚某也絕非能言善舞之類,寫這篇文章僅希望,大家在獲利之虞也能關係這社會上需要幫助的朋友~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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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萬元累計罰單 賣報阿婆心急

去年底,TVBS曾經報導一名阿婆在地下街賣報紙,由於阿婆非常瘦小,一隻眼睛看不到,卻依然每天坐公車來賣報紙;最近,阿婆接到法院的執行命令,說她因為擺攤被取締,欠繳高達31萬元的罰單,阿婆很心急的說她願意繳,但是不是可以算少一點,也讓她慢慢分期慢慢付。
接到法院執行書的通知,阿婆打開一看,竟然是累計31萬多元的罰單。張愛寶:「1天一張、3天一張、5天一張,我不在警察都開一張罰單。」
操著這一口濃厚寧波口音,加上瘦小的身材,也許觀眾對她有點印象。張愛寶(資料畫面):「來喲來喲,來買報紙喲,阿彌佗佛,阿婆賣完要回家。」
去年底,TVBS曾報導,已經80歲的張阿婆,雖然只剩一眼的視力,卻天天獨自搭公車來到地下街,靠著「叫賣報紙」努力生活;但最近,阿婆卻突然收到執行令命說,她在青年公園賣報時期,因為違反交通道路條例,至少累積了177張罰單沒繳。
舉94年為例,平均每個月被開3、4張,最多也有7張,每張原本1200,但逾期就變2400元,由於阿婆賣報一份賺2元,一天賣200份也只有400元,31萬罰單的意思就是,阿婆得不吃不喝天天賣報784天,整整2年1個月才能付清。
張愛寶:「我一個人孤苦伶仃,要請幫忙給我申請盡量減輕,讓我慢慢付,我不會賴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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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許我們能做的不多,但是同樣一份報紙您在7-11消費和幫助一個需要幫助的人,相信這兩個地方給您的感受是不一樣的感受~存好心做好事!大家一起來!祝福大家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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